教師聘任程序及辦法
為確保清華金門社區大學的教學質量和師資隊伍的專業水平,根據清華金門社區大學教師聘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特制定本教師聘任程序及辦法之施行細則。
一、教師應聘條件
學歷要求:具有相關專業證照或高職以上學歷。
專業資格:具備所應聘科目相關的專業證照、資格認證或相關經歷之證明。
二、應聘程序
提交申請:應聘者需提交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專業資格證書或相關經歷證明至清華金門社區大學課程審查委員會。
初步篩選:清華金門社區大學課程審查委員會將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篩選,符合條件者將進入下一步面試環節。
面試評審:通過初步篩選的應聘者將接受面試,專業知識測試及綜合素質評估。
背景調查:面試通過後,學校將對應聘者進行背景調查,包括學歷驗證、工作經歷核實及其他相關背景審查。
聘任決定:根據面試結果和背景調查情況,由清華金門社區大學課程審查委員會最終確定聘任人選。
三、聘任辦法
聘書發放:通過清華金門社區大學課程審查委員會聘任決定之講師,將獲得由清華金門社區大學發放之正式聘書,聘書內容包括聘任期間、課程名稱等。
教學準備:講師需根據課程安排進行教學準備,提交課程計劃並備齊所需教材和教具。
四、考核
定期考核:清華金門社區大學每學期將對講師的教學質量、學生反饋、工作表現等進行綜合考核。
五、解聘
若教師在聘用期間出現重大教學事故、違反清華金門社區大學規章制度、教學問卷評量績效不彰或其他問題,清華金門社區大學有權依據相關規定解聘。
六、附則
本辦法由清華金門社區大學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七、未盡事宜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據清華金門社區大學相關規定及國家法律法規處理。
以上。
感謝各位教師對清華金門社區大學的支持與付出,期待大家共同努力,為學校的發展和學生的成長做出更大貢獻。
清華金門社區大學 敬啟 2024年6月16日